高職院教務科工作職責
一、拟訂或修訂教學工作的管理規章制度,嚴格執行,并檢查實施情況。
二、制訂或修訂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年度教學任務,組織編寫教學大綱,并檢查教學計劃實施情況。
三、編制課程表,審核各課程教學計劃,配合教務處協調教室、多媒體教學設備的使用管理。負責課時統計和課酬核算。
四、負責考試管理、成績管理,負責學生成績證明的查檔和制發。
五、負責學生的學籍管理、畢業信息的核對、畢業資格審核和畢業證制發,負責學生在讀證明的辦理。
六、負責師資培養、專業和課程建設、教材征訂工作。組織教學競賽、教學評比、評教評學等活動,密切配合學校教學督導組工作。
七、負責實習基地建設及管理。
八、負責教學檔案、教師教學業務考核檔案的收集、整理。